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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关于开展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8-26 发布者:教研室 浏览次数:1000

铜教研函〔2015〕72号
铜陵县教体局,市直、民办和三二一学校:
    按照省教科院文件(省教科研函〔2015〕41 号)精神,为选拔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第十二届实验教学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选手,经研究,我市将举办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在市级、省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部分成果参加全国评奖,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和方式
    2015年9月12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成果的文字介绍(格式见附件)和实验视频发送至邮箱:tlhkg@163.com,联系电话:18956269856,市里先进行评选,然后上报省教科院。
    二、成果要求
    化学实验教学创新成果中的实验仪器(含数字实验仪器)及改进的装置必须是教师经过教学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明或对教材上及其他实验进行改进的实验,对学生学习化学知识,开展科学探究能起到显著的作用,创新特点突出。所有参加评选的实验需达到科学、安全及环保要求。
    每项成果要求上报文字介绍1篇、实验视频1个。
    三、奖励
    本次中学化学创新实验成果评选市里将设等级奖若干名。
    附件:化学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文档格式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化学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文档格式
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二届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文档格式
(创新成果展示表大小为Word文档,A4 纸,页边距:上下各2.6,左右各3.17,固定值,20磅,正文字体用宋体5#)
(实验名称)    ××××××××××××(黑体,4#)
                  ×××(创新改进人员)(宋体,小4#)
             (单位,城市,邮政编码 )(宋体,小4#)
一、实验目的    ××××××××××××××××
二、实验仪器及试剂    ×××××××××××××
三、实验仪器装置图(无论用手绘或电脑画都必须清晰)及仪器的组装说明
四、实验操作
五、创新(改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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