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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示范高中中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511

 

 

铜教[2009]78号
 
关于组织全市示范高中中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评比活动的通知
 
 
县教体局,各示范高中:
      为促进我市示范高中教师专业发展,鼓励广大示范高中教师钻研业务、敬业崇教,大面积地提高我市示范高中课堂教学质量,发挥我市示范高中学校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等方面的示范作用,也为我市名师成长搭建平台,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示范高中教师教学业务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我市省、市示范高中学校的中青年教师(教龄十五年以下,含兼课的行政人员和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评比活动。
二、学校组织初评
1.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考评,可根据市教育局的整体安排分阶段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参加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考评。
2.本次的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考评要求教师必须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研究课。
3.在开展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考评基础上推荐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全市教学业务评比活动。推荐参加市级评比的教师必须是各示范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三年以上。
三、评比组织和安排
1.本次评比活动具体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
2.岗位练兵和教学业务初评活动由各校组织。
3.市教育局组织决赛,市教育局聘请专家对各学校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定,评定的主要内容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写一份教学设计、借班上一堂研究课。
4.评比活动将分学科进行,具体分组如下:

组别
学科
市级评比时间
第一组
语文
2009年12月上旬
第二组
数学
2009年12月上旬
第三组
物理、化学、生物、
信息技术等
2010年4月
第四组
政治、历史、地理、
心理健康等
2010年4月
第五组
英语
2010年10月
第六组
音乐、体育、美术等
2010年10月

 
 
 
 
 
 
 
 
 
 
 
5.各学校在初评基础上,每组必须推荐2~5人参加市级评比,名单于评比前一周报市教育局教研室。
四、奖励办法
1.各学校要把这次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评比的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和职称聘任的依据。
2.市教育局将依据一定的比例对参评教师设等级奖,对在评比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评比结果也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市教育局将根据评比结果,组织一批评比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教学展示活动,充分发挥省、市示范高中教师在新课程课堂教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009年9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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