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17
教研函〔2013〕44号
关于举办铜陵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充分展示我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和学生的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进取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铜陵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题:
展演活动主题:“阳光·快乐”
二、参加对象与分组:
小学(幼儿园)、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分组:
小学组(普通小学、幼儿园的学生)
中学组(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三、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分二类:
一是艺术表演类:声乐、舞蹈、器乐、校园剧(课本剧)
二是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硬、软笔)、手工制作、陶艺(小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16人,演出时间不超6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3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12分钟以内。
(二)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年级、指导教师,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
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纸注明。
1、绘画作品
图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尺寸不超过4开。
2、书法(硬、软笔)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手工作品
形式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4、陶艺(小学生)
作品题材不限,高度不低于40cm。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定于2013年5月底(具体日期,地点另行通知)进行。
五、其它
1、本次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每个单位报一个节目(以县直学校、中心学校为单位选报),艺术作品类各校结合实际选送。
2、设奖:本次活动设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奖。(中小学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于2013年5月31日前上交到县教研室迟宗京老师处。
4、每个节目和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
5、本次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选送8个节目;艺术作品选送150件送市参赛。
6、各校于2013年4月底前将艺术表演、艺术作品登记表填好报县教研室迟宗京。
附:1、铜陵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2、铜陵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铜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
2013年4月15日
附件1:
铜陵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报送单位: (盖章)
序号 |
类别 |
形式 |
节目名称 |
演员人数 |
组别 |
学 校 |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2名) |
演出时间 |
是否创作 |
备注 | |
男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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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①“组别”填写小学组(包括:普通小学、幼儿园),中学组(包括: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铜陵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 (盖章)
序号 |
类别 |
形式 |
作品名称 |
创作时间 |
作者姓名 |
组别 |
联系方式 |
学 校 |
指导教师 (2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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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