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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4-10-24

教团工函〔2014〕9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网上注册

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的通知》(铜民〔2014〕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县直学校和各中心学校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已纳入创建文明城市考核考评体系。凡是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含市级文明单位)的学校所有教师都需注册志愿者信息。请各文明单位要严格按照注册程序操作,以保证注册登记质量。各文明单位务必于10月21日前志愿者注册信息申请表(附件1)汇总上报局团工委。联系电话:2107622。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网上

注册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各志愿服务组织:

根据省文明办《安徽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皖文明〔2014〕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铜陵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办〔2014〕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决定在全县规范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网上注册工作

1.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要坚持组织引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原则,迅速通知本单位和辖区内各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在中华志愿服务网上的注册工作。乡镇牵头辖区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县文明办牵头全县文明单位。

2.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各个服务组织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在8月20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和所属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和QQ号)按照隶属关系报送至县民政局、县文明办,电子邮箱hmd1236@163.com。

3. 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及时登陆管理后台,经常更新全国志愿者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的志愿服务内容和栏目,审核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项目,督促社会志愿组织及时发布志愿服务的活动、项目动态、公告、新闻等信息。

二、注册对象及责任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坚持条块结合,由各志愿者队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志愿者的注册工作,如:党员志愿者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青年志愿者由团县委负责,卫生志愿者由县卫生局负责,教育系统志愿者由县教育局负责,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文明单位志愿者由县文明办负责,各乡镇社区志愿者由各乡镇负责。

三、注册方法

1. 志愿者注册:登陆中华志愿服务网 (http://www.chinavolunteer.gov.cn/zyzportal/index.html ),点击左侧“注册志愿者”选项,自行设定登录账号和密码并牢记。填写志愿者信息时,为便于民政局和文明办等管理单位掌握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的情况,做好服务记录工作,请务必认真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填写真实姓名和其他个人信息。

2. 志愿服务组织注册:此项工作统一由各级民政部门和文明办按照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录入。请登陆中华志愿服务网 (http://www.chinavolunteer.gov.cn/zyzportal/index.html ),页面左侧“注册组织”选项。单位/组织名称以“铜陵县XXXX(单位全称)XXXX(志愿服务组织类别)志愿服务组织”为标准规范注册,每个服务组织必须明确一个负责人,负责网上招募、管理志愿者和组织活动。服务组织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填写。

3. 志愿服务项目注册:经各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志愿服务组织,登录中华志愿服务网站点击左侧“项目发布登记”图标,进行发布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然后按照步骤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完成志愿者招募,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月至少要有一次项目申请发布,一年不得少于12次,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体系。

4.其他注册事项:志愿服务注册QQ群:310813721)

志愿者注册完成时,若网站页面上方弹出“阻止了一个弹出窗口,要查看此弹出窗口或其他选项,请单击……”字样,请单击后选择“始终允许来自此网站的弹出窗口”,页面将会自动刷新,注册没有成功,志愿者需要重新注册。

志愿者注册成功后,需要在网站上报名参加本县开展的“服务项目”,志愿者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才能显示志愿者信息,管理部门方能审核志愿者、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评价志愿服务。

具体操作办法,市民政局将分批进行培训。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注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服务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注册工作对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号召志愿者进行网络注册登记,确保完成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工作顺利实施。

2.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宣传志愿者注册工作,并把网络注册与志愿者招募、培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相结合,充分发挥注册志愿者的应有作用,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3.明确要求,落实任务。中央、省、市文明办已将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考核考评体系。此项工作是文明单位重要评价标准之一,请各社区单位、志愿服务社会组织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注册。

4.严格落实,及时报送。要严格按照注册程序操作,以保证注册登记质量。各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汇总注册情况,9月10日前将注册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和县文明办。

联系电话:8810158(县民政局),8810705(县文明办)

电子邮箱hmd1236@163.com。 

附件:1.志愿者注册申请表(各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2.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申请表(报送各级民政部门存档)

铜陵文明办 铜陵民政局

2014年815日 

附件1 志愿者注册登记申请表

组织机构信息

组织机构编号

组织机构名称

注册时间

基本信息

志愿者编号

已发志愿者证号码

照片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性别*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职业*

健康状况

服务区域*

区(县)

街(乡)

居(村)

居住地址*

区(县)

街(乡)

居(村)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邮箱*

血型

QQ

单位编号*

紧急联系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与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工作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工作年限(年)

入职日期

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学校电话

联系人

服务信息

登录用户名*

登录密码*

是否有过志愿服务工作经历

是否自行提供交通工具

是否能到外地货境外参与志愿服务

服务方式*

○集中定点 ○综合包户 ○预约上门 ○其他

特长*

○医护急救○体育竞技○驾驶运输○法律服务○信息技术○经营管理 

○公共关系○教育培训○电器维修○安全保卫○财会金融○客户接待

○新闻写作○涉及创意○物业养护○摄像摄影○文化艺术○其他

服务对象*

○弱势群体帮助○问题青少年帮教○精神病康复者○弱智人士

○肢体伤残人士○末期病患者○单亲家庭○市民大众○留守儿童

○孤寡老人○其他

假期服务时间

○暑假 ○寒假 ○劳动节○ 国庆节

可提供服务时间*

○星期一上午(7-12)○星期一下午(12-19)○星期一晚上(19-21)

○星期二上午(7-12)○星期二下午(12-19)○星期二晚上(19-21)

○星期三上午(7-12)○星期三下午(12-19)○星期三晚上(19-21)

○星期四上午(7-12)○星期四下午(12-19)○星期四晚上(19-21)

○星期五上午(7-12)○星期五下午(12-19)○星期五晚上(19-21)

○星期六上午(7-12)○星期六下午(12-19)○星期六晚上(19-21)

○星期日上午(7-12)○星期日下午(12-19)○星期日晚上(19-21)

以往志愿服务经历

填写说明:

1.组织机构信息显示登录的服务组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2.基本信息:填写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其中带“*”号项为必填项。

证件类型可填写: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其他旅行证

单位编号可填写:政府相关、教育相关、工业相关、农业相关、个体相关、学生、退休人员、未就业人员、其他

3.紧急联系人:填写志愿者的紧急联系人信息。非必填项。

4.工作信息:填写志愿者工作信息。非必填项。

5.学校信息:填写志愿者学校信息。非必填项。

6.服务信息:填写志愿者服务信息,带红色*号项为必填项。其中登录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为志愿者登录外网网站所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志愿者用户可以登录网站后自己修改。

7. 中华志愿服务网注册登录地址:用户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www.chinavolunteer.gov.cn/zyzportal/index.html”打开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网首页后注册,已注册的志愿者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附件2 志愿服务组织信息登记表

基本信息

主管机构名称

组织名称*

员工人数

服务组织分类*

组织编码

(登陆账号)

系统自动生成

登陆密码*

成立时间

登记机构名称

服务定位

邮编

负责人*

单位性质

服务区域*

区(县)

街(乡)

居(村)

所在区域*

区(县)

街(乡)

居(村)

办公地址

网址

组织简介

组织标志

如有标志,审核时请携带电子标志以上传。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固定电话

手机*

手机是否公开

电话是否公开

电子邮箱

传真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填写说明1.带*号项为必填项,其中“组织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

2.服务组织分类可填写:志愿者联合会、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分会、工作站

3.单位性质可填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小集体企业、个体户、社区、乡镇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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