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3
第一部分 考核评定细则
一、基本得分(100分)
1、教研组长例会(10分)
参加教研组长会议。根据教研室考勤记录,缺一次扣2分(因病因公例外);累计3次及以上,不得分。
2、集中教研活动(40分)
教研组每五周组织本组老师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15分);
各学科年级备课组每五周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集体备课不少于1次)(25分)。
以上活动有记录,有主题,重内容和过程。
考核办法:根据教研室考勤记录、备课组考勤记录和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记录及实证材料赋分。少1次扣5分,每缺勤1人次扣1分。
3、计划总结(10分)
有教研组活动计划和期末教研组工作总结。
考核办法:根据计划总结的质量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赋分;无计划或总结不得分。
4、公开课及常规听课(40分)
① 公开课(20分):教研组每学年至少组织4节公开课(每学期至少组织2节,含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研讨课、视导课等)。
考核办法:组内公开课须附实证材料,查阅听课记录和评课记录;校级以上须附说明;少1次扣5分,只听不评不得分。
② 常规听课(20分):教研组成员每学年听课节次不少于16节(每学期不少于8节,听本组或其他组老师及参与外校活动听课均可)。
考核办法:查阅听课卡;每少1人次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二、特色加分(50分x40%=20分)
1、课题研究(5分)
积极组织本组成员申报课题或参与课题研究。
考核办法:立项课题当年有效,须出示立项证明材料,加1分;在研课题须在研究期内提供相应研究阶段性报告或能证明研究过程材料,加2分;当年结题须出示结题鉴定书,加3分。课题研究获奖,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赋5分、4分、2分;凡组员参与学校或校外课题的,由教研室根据提供材料统一认定,5分封顶。
2、教研评比(15分)
含教学大赛、课件、教学设计、论文发表获奖等。
教学类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省一等奖、省二等奖、省三等奖依次得15、12、10、8、6分,市一、二、三等奖依次得4、2、1分;
其他类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省一等奖、省二等奖、省三等奖依次得12、10、8、6、4分,市一、二、三等奖依次得3、2、1分;
论文发表参照上述其他类赛相应等级最高奖次。
各获奖加分以最高级别计算;各类别同等次达2人次以上可上浮一等次赋分,15分封顶。
3、其他加分(25分)
① 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校级学生课外辅导、科技创新等兴趣活动,加1分;参加上级竞赛获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加4分、3分、2分、1分,5分封顶。
② 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加10分、8分、5分、2分。以最高等级赋分,累计多人次可上浮一等次赋分, 10分封顶。
③ 教研组或成员获得教科研相关荣誉,按省级、市级、县级加5分、4分、3分、2分;以最高荣誉赋分,累计多人次可上浮一等次赋分, 5分封顶。
④ 获优秀备课组、优秀备课组长1次加2分,5分封顶。
4、教研相关(5分)
含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命题、阅卷、评卷、成绩分析、校际交流等活动。视组织效果情况由教研室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认定,5分封顶。
三、说明
1、本细则基本得分满分100分,特色加分满分20分,合计满分120分。细则中第一项之2、4子项为达标项,凡两项合计低于50分(不含),取消等级教研组评定资格;基本得分不满65分不予加分。
2、对教研组考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等级教研组上报材料时间要求:上一年度的6月21日(含)至下一年度的6月20日(含);等级教研组评定划分依据:92分以上为一级教研组,82分以上为二级教研组,72分以上为三级教研组。
第二部分 评定与奖励办法
依照2009年1月制定实施。
教研室 201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