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各有关学校: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系统阅读推广人作用,组织阅读推广人广泛深入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断培养师生阅读习惯、激发阅读兴趣、提升阅读水平,根据区委宣传部(宣〔2016〕45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教育系统阅读推广人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阅读推广人引导阅读。各单位要组织阅读推广人,通过开展生动有趣的阅读推广活动,引导师生感受阅读的魅力,享受阅读的乐趣,并逐步形成阅读的意愿。每名阅读推广人每年应组织1-2场阅读交流、推广活动。
二、组织阅读推广人推荐阅读。各单位要组织阅读推广人,通过向本单位师生、身边朋友、家庭成员推荐优秀书目,宣传阅读好处,吸引人们多读书、读好书。每名阅读推广人每年应至少向各牵头单位推荐优秀图书10本。
三、组织阅读推广人提升阅读。各单位要组织阅读推广人,结合书香校园及其他读书活动,组织晨读、经典诵读、论坛等活动,并通过微信、报刊等平台传扬阅读文化,为营造教育系统阅读氛围贡献力量。每名阅读推广人每年应在就近就地阅读场所借阅书目不少于15本,参与或组织阅读、导读、论坛、征文等活动2次,报送宣传、传播阅读信息6条。年内,各单位要组织阅读推广人到区机关(农家)书屋、图书馆(室)或全民阅读点,开展1次主题读书交流、好书品读等活动,并于
四、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要求。各单位要把促进全民阅读作为创建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重要抓手,把阅读推广人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作为份内工作,在人财物方面全力支持阅读推广人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教体局已将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列入宣传考核内容,将对上年度各单位阅读推广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阅读推广人工作情况实行星级评定,对阅读推广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星级推广人实行表彰。
附件1. 义安区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申报表
2. 义安区全民阅读推广人推荐书目申报表
3. 义安区教育系统全民阅读推广人名单
4、铜陵市义安区阅读推广人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义安区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
时间安排 |
| |||
申报人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邮箱 |
| |||
申请 支持 内容 |
□嘉宾邀请 |
| ||
□场地提供 |
| |||
□信息发布 |
| |||
□经费支持 |
| |||
□其他方面 |
|
注:本申报表是阅读推广人向主管单位申报阅读活动安排,各主管单位要全力支持协助配合。“申请支持内容”应在对应项打“√”,并在对应栏中具体列出需要牵头单位支持的内容。如,需“嘉宾邀请”,就在对应栏填写拟邀请嘉宾的姓名及单位;需“经费支持”,就在对应栏填写具体金额;需“场地提供”,就在对应栏填写可容纳的人数。
附件2:
义安区全民阅读推广人推荐书目申报表
推广人姓名 |
|
工作单位 |
|
邮箱 |
|
联系电话 |
|
推荐书名 |
| ||
作者 |
|
出版社 |
|
推荐 理由 书评 要点 |
|
义安区教育系统阅读推广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联系方式 |
邮箱 |
1 |
房小珠 |
女 |
董店中心小学 |
13856296722 |
zxxxfxz@163.com |
2 |
姚建民 |
男 |
和平中心小学 |
18326718913 |
|
3 |
胡云 |
女 |
金榔中心小学 |
13515622823 |
1162226558@qq.com |
4 |
叶长斌 |
男 |
金榔中学 |
13955912452 |
532828980@ qq.com |
5 |
王娟娟 |
女 |
实验小学 |
13856206631 |
1367517781@qq.com |
6 |
盛茂义 |
男 |
老洲中学 |
13856292842 |
1241035390@qq.com |
7 |
鹿 飞 |
男 |
流潭中学 |
13965210658 |
13965210658@139.com |
8 |
蒋祖平 |
男 |
流潭中心小学 |
13083259960 |
tljzp2012@126.com |
9 |
崔贤武 |
男 |
区第二中学 |
13731876982 |
cuixianwu@126.com |
10 |
张虹 |
女 |
区第二中学 |
18156219075 |
zhqiliuhai@163.com |
11 |
徐昌明 |
男 |
实验小学 |
13365622749 |
Xcm0466@163.com |
12 |
符桂 |
女 |
顺安中心小学 |
13856267229 |
492401101@qq.com |
13 |
汪秀丽 |
女 |
顺安中心小学 |
13955940180 |
807418696@qq.com |
14 |
潘阳 |
女 |
顺安中学 |
13955905609 |
759357837@qq.com |
15 |
姚永胜 |
男 |
安平中心小学 |
13965200856 |
895281293@qq.com |
16 |
陆艳芳 |
女 |
五松中心小学 |
13856294282 |
654913879@qq.com |
17 |
熊家文 |
男 |
新桥湖城小学 |
18256273033 |
445977703@qq.com |
18 |
时俭 |
男 |
胥坝中心小学 |
13856228078 |
5126179392@qq.com |
19 |
汤发 |
男 |
胥坝中学 |
13856240332 |
460833239@qq.com |
20 |
胡芳 |
女 |
区第四中学 |
13856222294 |
49824766@qq.com |
21 |
朱文典 |
男 |
永丰中心学校 |
13965213768 |
Zhuwendian@sina.com |
22 |
胡道付 |
男 |
永丰中学 |
13856245919 |
yfzxhdf@126.com |
23 |
陈 斌 |
男 |
钟仓中心小学 |
13856229294 |
Cb160014@163.com |
24 |
江玉珍 |
女 |
钟鸣明德小学 |
13335627207 |
zlx20041227@126.com |
25 |
胡学文 |
男 |
钟鸣中学 |
15956200771 |
124267347@qq.com |
26 |
鲍书芳 |
女 |
朱村中心小学 |
15956218565 |
904606695@qq.com |
27 |
徐继平 |
男 |
朱村中学 |
13865628958 |
shexu3563@163.com |
|
|
|
|
|
|
|
|
|
|
|
|
铜陵市义安区阅读推广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文化管理,充分发挥阅读推广人作用,进一步拓展义安区全民阅读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全区人民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与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升文化软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阅读推广是宣传文化部门和阅读爱好者培养民众的阅读兴趣、阅读习惯,提高民众的阅读质量、阅读能力、阅读效果的活动。阅读推广人是本着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原则,组建起来的从事阅读推广公益性服务的群众性队伍。
第三条 阅读推广人分阅读推广员和阅读推广师。阅读推广员指热心阅读推广工作,具备一定的阅读推广知识、技能,自愿引导公民参与利用阅读资源,或协助全民阅读推广师组织策划各项活动,为阅读推广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辅助性服务的人。阅读推广师指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技能,面向广大公民传授阅读技巧,分享阅读经验,提升阅读能力,播洒“阅读种子”,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阅读指导的人。
第二章 阅读推广员
第四条 阅读推广员的条件
一、在本区工作、生活的公民,年满18周岁均可申报登记注册,未满18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二、有志愿服务精神,对阅读推广工作有热忱并愿意参与推广活动;
三、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并能主动接受宣传文化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具备开展阅读推广工作所需的能力和时间。
第五条 阅读推广员的招募
一、各乡镇(村、社区)阅读推广员由本镇(村、社区)负责招募,区级机关部门阅读推广员由区级机关各党委、党工委负责招募、教育系统阅读推广员由教体局负责招募,工人、妇女、青少年阅读推广人由群团部门负责招募,通过部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组织申报,招募一批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热心阅读推广工作的人员组建阅读推广员队伍;
二、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机关书屋、全民阅读点、村农家书屋、乡镇、社区、企业图书室设立阅读推广员登记处,受理阅读推广员的申报登记;各招募单位和各镇文广站负责审核,并报区文旅委备案;
三、阅读推广员招募常年进行,每年组织专场培训,培育合格阅读推广员;
四、对阅读推广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由区文旅委颁发“阅读推广员证”。
第六条 阅读推广员的工作职责
一、发现和了解公民阅读信息需求,及时将公民需求和意见反馈到所在地阅读场所管理员,经逐级汇总上报至区图书馆,区图书馆每季度将阅读信息需求情况报区文旅委和区委宣传部;
二、宣传和推广全民阅读活动,定期向公民传递阅读推广活动信息,推送优质阅读书目;
三、熟悉本区各类公共文化资源,依托和利用现有文化阵地,就近就地引导公民享用公共文化资源,特别是公共图书馆(室)和全民阅读点资源;
四、与阅读推广师密切联系,配合阅读推广师开展各项推广活动,负责阅读推广活动的信息咨询、活动现场布置、活动秩序维护等工作,为开展阅读活动和服务提供便利;
五、参与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读书会、读报会、阅读沙龙等阅读活动,倡导并指导公民自办阅读活动。
第七条 阅读推广员的权利
一、参与自愿,退出自由;
二、享有在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以及其他公益性文化设施进行阅读推广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从事阅读推广活动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参加“优秀阅读推广员”评选,获得一定奖励;
五、对阅读推广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阅读推广员的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阅读推广活动;
二、不以阅读推广员的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体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
三、自觉维护阅读推广员的形象和声誉;
四、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阅读推广师
第九条 阅读推广师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工作、生活的公民;
二、有志愿服务精神,对阅读推广工作有热忱并愿意参与推广活动;
三、具有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并在本行业或本部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条 阅读推广师的招募
一、阅读推广师的招募由区文旅委负责,每年一次,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通过报名初审、社会公示、组织聘任等程序,确定阅读推广师。各乡镇负责从本乡镇村、社区阅读推广员中推荐阅读推广师,区级机关各党委、党工委负责从区级机关部门阅读推广员推荐阅读推广师、教体局负责从教育系统阅读推广员阅读推广师,群团部门负责分别从工人、妇女、青少年阅读推广员中推荐阅读推广师;
二、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室)设立阅读推广师登记处,受理阅读推广师的申报登记;区图书馆负责初审,并报区文旅委;
三、对阅读推广师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由区文旅委负责资格认证,并颁发“铜陵市义安区阅读推广师证书”。
第十一条 阅读推广师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策划或参加各类阅读讲座、交流会、读书会等,面向全区公民解读阅读精神、阅读理念等阅读知识;
二、定期编辑读书栏目,撰写阅读书评、阅读心得;
三、编制推荐阅读书目,推荐优秀、经典的阅读资源;
四、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传授阅读方法和技巧,培育公民阅读素养,提高公民阅读能力;
五、对阅读推广员进行培训,关注阅读推广员的发展与能力提升,培育优秀的阅读推广员;
六、监督各级各类图书馆运行,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阅读推广师的权利
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教育和培训;
二、获得从事阅读推广活动的有关支助;
三、优先获得文化部门提供的服务和相关文化特别是阅读方面的信息与资讯;
四、参加“优秀阅读推广师”评选,获得一定奖励;
五、对阅读推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他权利;
七、参与公共图书馆图书采购活动,享有图书采购权利;
八、享受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优惠,借书每次可以20册,借期延长至3个月。
第十三条 阅读推广师的义务
一、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
二、积极参加阅读推广活动;
三、不以阅读推广师的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体报酬,也不能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
四、自觉维护阅读推广师的形象和声誉;
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阅读推广师的培训
阅读推广师由区文旅委会同区图书馆负责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
一、演讲与口才技巧。系统学习开展培训、演讲、主持等活动所需的各项沟通技巧与表达技巧,以便更好的推广分享阅读经验;
二、信息素养教育。增强自身阅读能力,即:获取信息、分析信息、评价信息、综合运用信息、表达信息的能力,以及运用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阅读心理学。了解读者阅读心理,分析读者阅读行为,以便根据读者阅读行为选择适宜的阅读推广形式。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十五条 区文旅委建立阅读推广人服务时间统计和绩效评价等制度,作为考核和表彰阅读推广人的依据。
第十六条 实行阅读推广员星级评定制度,服务时间累计达20小时以上的、50小时以上的、100小时以上的、150小时以上的、200小时以上的,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旅委联合分别授予一星级至五星级阅读推广员称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实行阅读推广师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根据开展活动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资助。同时,根据开展活动数、公民参与度、群众满意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情况,经考核评选,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旅委联合分别授予阅读推广师“铜星奖”、“银星奖”或“金星奖”称号。
第十八条 四星级以及四星级以上阅读推广员和“铜星奖”阅读推广师参加全区优秀阅读推广人评比活动。
第十九条 区委宣传部会同区文旅委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专题专栏,对星级阅读推广员、“铜星奖”及以上阅读推广师和优秀阅读推广人进行宣传。
第五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条 阅读推广人可以自愿退出。自愿退出者,应通过书面申请确认,并办理退出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阅读推广人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和单位:
一、违反阅读委员会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阅读推广人身份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共文化服务原则的活动,自损形象的;
三、阅读推广人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不服从调配、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全年未举办阅读推广活动的;
五、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2次及以上的。
第六章 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旅委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以及群团部门的阅读推广人就地就近确定阅读推广活动场所,选定阅读推广师,定期组织开展各种阅读推广活动;区文旅委负责指导各乡镇将阅读推广人就地就近确定阅读推广活动场所,选定阅读推广师,定期组织开展各种阅读推广活动。
第二十三条 区、乡镇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为阅读推广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及其他公益性文化设施应为阅读推广人的阅读推广活动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
第二十四条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阅读推广师、阅读推广员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时,需佩戴阅读推广人标志,并随身携带“铜陵市义安区阅读推广师证”或“铜陵市义安区阅读推广员证”;
第二十五条 实行即时记录制度。阅读推广师、阅读推广员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所在活动阵地负责人应及时记录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实行年底年审制度。各镇(村、社区)阅读推广员的年审工作由本镇文广站负责,区阅读推广员的年审工作由区图书馆负责,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旅委负责抽查;阅读推广师的年审工作由区文旅委负责,区委宣传部负责抽查。阅读推广师全年活动少于2次(含2次),阅读推广员活动总时间少于10小时(含10小时)的,取消相应的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铜陵市义安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旅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