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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

2017-3-25

法在心中

铜陵中学501   杨益航

读罢,掩卷而思: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重要的一点是法在心中。

明代博学大儒王阳明在奉命剿贼的过程中说了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灭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意思是人如果心中有贼,那么灭贼就不是砍杀那么简单了。反而言之,如果法在心中,而不只是在大街小巷的标语和广播电视的口号中呢?

中国法家源自东周,代表人物商鞅曾经为了变法,演出一部“南门立木”的好戏。自此法的观念在秦国人心中播撒下去,收获的是一个大一统的皇朝。由此可见,法并不只是一本本厚书巨典中的条文,也不只是犯罪就判罚这样的规定。法应是人们心中的观念,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当中。如果心中无法,再多规定,再多惩罚也无济于事。法在中国历史悠久。

十八十九世纪是西方全面超越东方的时代。法治在西方出现并比我们早,但在他们的思维当中深深扎根。正因如此,大部分西欧国家运行有条不紊,稳步前行。而那些如雷贯耳的法典,从罗马法到法国民法典,也建立了逐步完善的法律体系。逐步深入人心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是逐步强盛的国家和更加和谐的社会。

法治不仅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关键,也是个人发展的基石。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在生活中,每个人必须遵守秩序。如果心中毫无约束,那么山林里的猴子都比他文明。举止文明的前提是心中有文明,法也是如此。心灵有了法的规范,才是合格的文明社会的心灵;人格有了法的雕琢,才能塑造出合格的文明社会需要的人格。

那么,法在心中只是知法吗?为什么却有很多人知法犯法?为什么很多人明知不可为却为之?知法而已,法并没有进入这些人的心灵。法在他们眼中,只是公告栏里张贴的警示与通知,只是法典里一行行的条文规定,只是法官口中的只字片语,甚至只是监狱一根根冰冷的铁栅栏。法,只在他们的眼中,并没有成为斑马线前看红绿灯的自觉,并没有成为在小利面前的自控。法应是心中应有的最高行为准则。

心中有法,行才有方。法在心中,是要求每个人心中有方,需要每个人以身作则。在家庭,我们谨遵家法,孝敬长辈;在学校,我们遵守校纪班规,努力学习;在社会,我们遵守秩序,文明出行。

心中有法,行为有方。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社会和谐,国家富强,世界更美好:心中有法!

辅导老师  王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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