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9
教研[2008]54号
关于开展铜陵县教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与表彰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 为推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同时激励和褒奖在教育科研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根据《关于开展铜陵市教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与表彰活动的通知》(铜教研[2008]31号)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首次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及表彰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教研部门教科研工作者及管理人员,县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的教师及教科研工作者。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教科研工作,熟悉教科研管理工作政策及管理办法,具备教科研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 2、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科研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较出色地完成各项教科研工作; 3、积极参与并主动承担课题研究工作,作为县级课题负责人或市级以上课题参与者,研究的课题已结题; 4、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期刊发表或被评为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论文等级奖(含论文交流),研究的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得到转化,成效较为显著; 5、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工作扎实。 三、报送要求: 1、县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在开展校级教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与表彰活动的基础上,每校推荐1名参加县级评选与表彰活动。 2、推荐参加县级评选与表彰活动的需填写《铜陵县教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将5年内(2004年1月1日以后)相关个人教研成果类、课题研究类(教研工作者需加教研活动类)复印件和个人教科研工作总结于12月24日前报县教体局教育研究室。 3、本次活动在评选与表彰县级教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基础上,将推荐5名参加市级评选与表彰活动。 4、联系人:陈林胜 联系电话:8810952、13856230226。
附件:
铜陵县教体局教育研究室 2008年12月15日 |